元旦假期里
大家都開啟了放松模式
然而可能因為心態放松
有的市民卻在乘車途中疏忽大意
遺失行李物品
1月2日中午,連南公安局三排派出所接到市民唐小姐求助稱,其1日下午從廣州返家途中,拿錯了別人的行李箱,請求幫忙找回失主及自己的行李箱。 派出所民警馬上行動,聯系客運站等單位幫忙尋找。隨后,對方根據唐小姐留在行李箱內的聯系方式,聯系上唐小姐,雙方約定到客運站換回行李箱。在民警的幫助下,雙方在連南客運站換回了自己的行李箱,臉上都露出了開心的笑容。 1月2日14時許,連南公安局三排派出所執勤人員在巡邏途中,發現一輛小車橫在公路邊,前輪陷入水溝里,小車無法脫困。 經了解,該車主因為操作失誤,導致小車前輪陷入溝里,又因為忘帶手機無法報警。執勤人員見此情況存在安全隱患,立即行動,與群眾合力,經過不懈努力,終于幫助小車脫困,也消除交通安全隱患。車主連聲向執勤人員和群眾表示感謝。 元旦假期里 1月1日10時05分許,連州交警在設崗查車時,對一輛號牌為粵RX***5的小轎車駕駛人進行酒精呼氣檢測,測試結果為58mg/100ml,該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。 經訊問得知,該駕駛人在前一天晚上喝了酒,以為過了一晚就沒事了,便駕車出行,沒想到自己還是被查出了酒駕。隨后,執勤民警依法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作進一步處理。 過一晚就沒事了? 就喝一口,不算酒駕? …… 這些酒駕誤區 你可千萬別“踩雷” 有人認為,酒后駕駛摩托車不算酒后駕駛,只有駕駛汽車才算。實際上,二輪、三輪摩托車都屬于機動車,和汽車一樣,酒后駕駛摩托車一樣要受到相應處罰。 駕駛員中午過量飲酒后,下午沒開車但夜間開車;或是晚上飲酒,當晚沒開車但次日早上開車,不能就此認為萬事大吉了。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,還是有可能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,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“隔餐醉”或“隔夜醉”。 有的人存在僥幸心理,覺得自己酒量好,少喝點或是喝完酒休息一會兒再駕車上路沒有大問題。其實,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系。酒量大的人飲酒后即便自認為神智清醒,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。
有些酒駕司機看到交警后,會趕緊喝水、抽煙,想讓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來,其實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,檢測的是來自肺部的氣體,而不僅僅是口腔里的,這也是為什么交警要讓受測者至少吹氣2到3秒的原因。
肺部的氣體,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能沖淡。喝完酒之后,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,這個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,體內酒精含量也呈從低到高再逐漸降低的趨勢,所以,司機喝水對沖淡酒精含量沒有任何作用。
朋友小聚本是高興的事
但酒后駕駛車輛
輕則罰款扣分吊銷駕駛證
重則車毀人亡、害人害己
警方希望廣大駕駛人牢記
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 切勿“以身試法”!
元旦假期
請謹慎駕駛、平安出行!